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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江县公安局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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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庐江县公安局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》规定及考试总成绩,现将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(见附表),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体检

请体检入围人员于3月26日(星期五,下午3:00—5:00)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庐江县公安局门卫室领取《体检通知书》。逾时不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
1.体检时间: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《体检通知书》。体检当天逾时不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2.体检费用:500元左右;

3.体检注意事项:

(1)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。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、禁水;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,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(如牛奶、面食、豆制品等),勿饮酒,不吃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,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、药品或输含糖药水;

(2)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,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;

(3)体检人员对心率、视力、听力、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当场提出复检(考生不得离开现场),并在当日安排复检;对边缘性心脏杂音、病理性心电图、病理性杂音、频发早搏(心电图证实)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;对于其他非当日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,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,向县公安局申请复检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;

(4)所有项目检查后,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,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。

按公告规定,体检标准参照招考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,同时还需进行毛发检测。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。

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,不得擅自离开,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、家庭等相关信息。

二、政审考察

1.政审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束后进行,请考生提前将个人档案调至我县人才中心。考生须提前下载打印《政审考察表》,填写好相关信息,按照表格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。现场考察时统一交考察组带回。

2.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中心的,必须电话与县人才中心确认。个人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在领取《体检通知书》时或之前到庐江县人社局308室开具《调档函》。

3.考察工作由庐江县公安局具体负责,考察有关要求按照《庐江县公安局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》规定执行,考察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。至考察结束时,考生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考察材料、档案的,或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,视为考察不合格。

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,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,在考察前电话通知考生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政策咨询电话

0551-66274017(县公安局)

2.档案查询电话

0551—87336963(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)

3.上述电话联系时间

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30-5:30。

庐江县公安局

2021年3月25日

附:1.体检入围人员名单.xlsx

2.政审考察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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